重点通报!清华校友聚餐多人食物中毒 疑似诺如病毒感染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4:01:53 631 0条评论

清华校友聚餐多人食物中毒 疑似诺如病毒感染

北京近日,多名清华校友在校外聚餐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,经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,此次事件疑似由诺如病毒感染引起。

据了解,4月26日至28日,为庆祝清华大学113周年校庆,多地校友回校参加校庆活动。期间,部分校友在校东南门外一家名为“醉爱”的餐厅聚餐。5月1日左右,陆续有校友出现呕吐、腹泻、发热、腹部不适等食物中毒症状。截至5月1日晚,已统计到102人出现上述症状,其中部分校友症状较重,需住院治疗。

接到相关报告后,海淀区疾控中心立即展开调查处置。经现场勘查、食品及环境采样、人员样本检测等工作,初步判定此次事件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,致病原疑似为诺如病毒。

诺如病毒是一种引起肠胃炎的常见病毒,具有高度传染性,可通过接触病人呕吐物或粪便、食用被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、接触被污染的物体等方式传播。诺如病毒感染症状通常包括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、发热、头痛、肌肉酸痛等,一般在2-3天内康复。

海淀区疾控中心提醒市民注意饮食卫生,预防诺如病毒感染:

  •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饭前便后要洗手,不要用脏手接触食物或口鼻。
  • 注意食品卫生,生熟食品分开处理,彻底煮熟煮透食物,尤其是贝类海鲜等高风险食品。
  • 不喝生水,不食用未经洗净的水果和蔬菜。
  • 患病后应及时就医,并做好隔离消毒工作,避免传染他人。

目前,海淀区疾控中心已对涉事餐厅采取了暂停营业、消毒等措施,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置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14:01:53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无器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